一个名为爱比死更冷的案件,爱比死更冷创作特色是?

爱比死更冷创作特色是?

《爱比死更冷》以好莱坞强盗片的形式描述现代青年彷徨心态,有受到戈达尔、梅尔维尔、施特劳布等人影响的痕迹,也显示出导演在电影形式上独特的风格:持续、静止无动作或极少动作的长镜头,以及“反戏剧剧团”风格化的表演,形成一种有意识的单调效果。頭條萊垍

爱比死更冷什么意思?

说明已经心灰意冷。没有爱的感觉

爱比死更难剧透?

内容简介

他向后靠坐在沙发上,吐一口烟雾,姿势慵懒却充满危险的气息,让徐依可觉得自己就如这世上最渺小的生物,或许在他眼里自己连人都算不上。 他斜睨她,嘴角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笑:听说你站在门口几天几夜就为了见我一面,对我热情的女人不少,但像你这么热情的还真少见!她低低的道:我求你!他嗤笑一声:徐小姐,连路边卖菜的大婶都知道求人提一篮子鸡蛋去,你今天就用这副出殡的表情来求我?你要什么?你最珍贵的是什么?她跪下去:我的自尊!豪门 情深缘浅 虐恋

哪些扑朔迷离的案件,是警方通过不起眼的细节抓住真凶的?

1998年5月19日夜,山东枣庄市警方接到报案:东鲁村一对年轻的姐妹在家中被害。

案发现场位于一处民房内,只见两具女尸赤裸裸的横躺在血泊中,墙上地上到处是喷溅状的血迹……现场可谓惨不忍睹。经辨认,死者是王二妮与王秀芸姐妹俩。经法医鉴定:姐们俩死因是遭钝器击打所致。姐姐王二妮的手臂被电线捆绑着,不仅遭到强奸,还被毁容,面部被钝器砸得血肉模糊。

警方在现场展开地毯式勘察,他们希望通过这种细致入微搜寻,能发现凶手留下的蛛丝马迹。然而,凶手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现场早被做了精心的伪装。警方在几件凶器上仅提取到一枚残缺的右手食指指纹,地面上三个血脚印也残缺不全,二者都不具备鉴定价值,唯一有鉴定价值的是:在王二妮大腿内侧,提取到了一块类似精斑状的物质。

王二妮家是典型的北方院落,出事的是北侧临街房,对应还有南侧的上房屋。据报案村民说,平时王家男人都出去打工,家中只有母女三人。姐妹俩被害,那么他们的母亲在哪!当侦查员们来到上房屋紧锁的木门前 ,借着手电的灯光,发现木门下方有许多血迹。一种不详的预感顿时袭上侦查员们心头。伴随着木门被“吱呀”打开,侦查员走进漆黑的屋里,就在屋子中央地面上又发现第三具尸体,正是姐妹俩母亲,时年60岁的高金凤,她身旁放着一块带血砖头和一把撅头,令人失望的是:凶器上没有发现凶手留下任何蛛丝马迹……凶手究竟与王家有着什么深仇大恨,制造了如此血腥灭门惨案,所有人的心头霎时变得沉重起来。

高金凤的屋里被翻得乱七八糟,衣服散落一地,凶手似乎在寻找着什么东西。不久 ,警方就在桌子上发现了少量现金,莫非这是一起谋财害命案?然而,警方很快就否定了因财杀人的假设。因为在屋子的一角,警方又有了新的发现:一堆烧焦的东西中残存的一张小纸片。经仔细辨认,竟然是一张五万元的存折。要知道1998年的时候,东鲁村一个村民的年收入还不足2000元,王家这5万元存款 无疑是个天文数字。

根据现场村民反应,王家母女三人是方圆几里有名的裁缝,口碑向来很好,属于东鲁村最早富起来的。由于王家与周边村民的收入差距很大,导致现年33岁的王二妮在婚姻上高不成低不就,至今没有出嫁,甚至连个合适的对象都没找到。综合现场情况来看,凶手将王二妮残忍的强奸杀害,又把5万元存着烧毁,不像是谋财害命,他肯定与王二妮之间有着一段不为人知爱恨情仇 ,因此,才对母女三人痛下杀手。警方由此推断:这个案件情杀的可能性很大。

警方询问了现场围观的老百姓,竟然没有一个人知道王二妮和谁谈过恋爱,这让排查工作如何进行!为了迅速破案,第二天民警们调来一条警犬。由于现场残留有凶手的气味,警犬很快就有了反应,刚走出王家大门,就开始一路狂奔,警犬莫非发现凶手踪迹,民警持枪跟了上去。就在距离王二妮家500米的一间破败的民房前,警犬停住了,不住的朝院子里狂咬。警方获悉,这家房主是一个叫于三春的年轻人。

凶手很可能躲在院中或藏在附近,侦查员们紧张起来,举起手中的枪 破门而入,没料到这户人家早已人去屋空。就在这时,警犬又有了剧烈反应,猛然跳到于三春的床上,上面一条带血的裤子一下子让警方看到了破案的曙光。

让警方更兴奋的是:接下来他们有了重要的发现,在于三春家的墙壁上醒目的刻着许多歪歪扭扭的文字,大意是“王二妮我爱你”、“王二妮我恨你”“死活”等字眼。由此可知,于三春和王二妮曾经有着一段不为人知恋情,最后极有可能是王二妮拒绝于三春交往,才气的他在墙上刻下这些文字……于是,侦查员脑海中浮现出这样的画面:于三春因情残杀母女三人后,匆匆的回到家中,把带血的裤子扔到床上,门都没来得及关,便仓皇出逃。

于三春去了哪里呢,他到底是不是身负三条人命的真凶?此时,那条带血的裤子成为破案的关键。因为那时没有DNA技术,只能做血型。经过法医的仔细比对,证实于三春家发现裤子上的血迹和案发现场两名女死者的血型一致,都是B型。几乎可以百分百确认:于三春就是王家灭门惨案的真凶。

那时没有网上追逃,想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于三春,无异于大海捞针。但让警方做梦都没想到:就在案发的第三天,销声匿迹的嫌疑人于三春竟然胆大包天出现在东鲁村附近。警方对此深感震惊:这家伙怎么跑着跑着又回来了?于是,警方迅速抓捕了于三春,并连夜展开审讯。此时的于三春好似霜打的茄子,神情恍惚。

起初,面对警方审问,于三春还不停的狡辩。有血裤这个物证 ,还怕你抵赖不成!经过几次较量,最终,在侦查员的强大心理攻势下,于三春承认自己是灭门案的凶手,并如实供述了作案的经过。于三春的交代与警方在现场勘查情况基本一致,甚至谁死在哪个房间都说的一清二楚。经过几天辛苦劳累的民警,终于松了一口气。口供、物证皆在,全可以结案,只等着喝庆功酒了。

正当侦查员们跃跃欲试,准备庆贺的时候,痕迹学出身的副局长吕卫东的一席话,犹如一盆冷水泼大家头上。吕卫东说:大伙别高兴太早,这个案子没那么简单,凶手可能另有其人。

为此,吕卫东提出三点疑问。

一:但凡凶手杀人后,无不逃的无影无踪。哪有像于三春这样自己跑回来自投罗网的 这不符合常理。

二:法医鉴定,三名被害人死因是钝器打击所致,但于三春口供中说三名被害人是被他掐死的。试想,于三春杀人都承认了,还有必要隐瞒杀人手段吗,这如何解释!

三:现场凶器上那枚残存的右手食指指纹,虽然不具备比对谁是凶手,但完全可以排除于三春直接动手杀人的嫌疑。因为人的指纹分为两种,一种叫箕纹,一种叫螺纹。现场残存的带血指纹是箕纹,而于三春右手食指的指纹却是螺纹。

吕卫东提出的三点疑问,让侦查员们无言以对。如果于三春不是凶手,真凶又是谁呢,谁又会和王二妮家有着如此刻骨铭心的仇恨呢!

为了将案情彻底弄个水落石出 ,警方再次复勘现场。其中包括毓三春家。警方希望通过这次仔细搜查,挖出真正的凶手。其中一路民警们在于三春家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发现散落着一些撕碎的小纸条,纸条上有字,很像是一封信被撕碎随手扔在地上。这些纸条上写些啥,会不会与王家惨案有关呢?技术人员按耐住激动的心情,小心翼翼将纸条拼接好。信的内容和于三春家墙壁上写的大同小异,只是在信的最后部分于三春提到一个叫吴忠伟的人,引起警方的高度重视,这个人会不会与王家灭门案有关呢!

通过走访,鲁东村谁都不认识吴忠伟,更不知道他住在哪里。于是,警方再次提审于三春。据于三春交代,武忠伟是王二妮的现任男友。王二妮和他分手后,就和吴忠伟谈起恋爱。为此,他还去吴忠伟家问过……随着时间的推移,于三春感觉王二妮除了吴忠伟之外,还和别的男人有染。于是,悲愤之中才在信中写下他和吴忠伟都被王二妮玩弄的话。

通过这次审讯 ,经验丰富的侦查员随即做出这样大胆假设:当吴忠伟和于三春发现王二妮脚踩两只船时,他们觉得自己的感情被愚弄了,于是,俩人决定合伙报复王二妮。1998年5月20日夜晚。他们一起来到了王二妮家,于三春在门口望风,武忠伟进屋杀人……后来,于三春走进来,俩人合伙伪造了现场……这就是为啥于三春在口供中对凶杀现场的情况说得很清楚,而对杀人的手段不知情的原因……正是在这伪造过程中,于三春的裤子上粘上死者血迹,吴忠伟则把自己的半枚指纹留在凶器上。侦查员们坚信:即便于三春不是真凶,也是从犯。

然而,接下来的又一次审讯,让警方是大吃一惊。在审问过程中,于三春突然跪下来,声泪俱下说着“我真的没有杀人……”望着这个浑身发抖男子,侦查员一边安抚他,一边让他慢慢讲。

据于三春回忆,案发当晚,他确实找过王二妮,可当他看见两具赤裸裸的尸体时,魂都吓飞了,赶紧跑回家中,却发现裤子上沾着死者血迹……担心受到牵连才逃出去。因为走的慌张,也没顾上带钱,在外晃荡一天一夜,又饥又困的他,不得已才返回东鲁村。至于他当初为啥承认杀人,是因为他与王二妮恋爱多年,突然看到王二妮死了,想着自己一贫如洗,也不可能再找个对象,还不如陪着王二妮一齐死算了……到底是谁杀了王二妮母女三人,他真的没看见。

于三春的翻供,弄得侦查员们是措手不及。为了彻底弄清于三春说的是真是假,警方迅速对于三春案发那晚的行踪展开调查。据多名村民反应,案发当晚,大家都看见于三春端着饭碗,在他家门前的石阶上吃饭,这就说明案发时间段,于三春根本不在现场。让侦查员想不明白的是:于三春当晚为何去王二妮家,这仅仅是一种巧合吗,是不是其中还隐藏不可告人的秘密?

尽管于三春有90%的嫌疑,但警方此时手中没有掌握于三春作案的确凿证据。于是,吕卫东顶着巨大压力,释放了于三春。此举让很多民警想不明白,要知道这个案件已经惊动省公安厅,限期破案的压力已经大家都喘不过气来,好不容易抓住个于三春就这样放了,如何向被害人家属和上级一个交代呢!

就在这时,一个好消息传来。侦查员虽然在邹城市鲍店煤矿没有抓住武忠伟,却从他的床上提取到几根毛发,回来后经过比对,和王二妮身上留下的精斑为同一血型,这就是说吴忠伟极有可能是杀人真凶。至于于三春是否参与其中,也只能等到抓到吴忠伟后,才能弄个水落石出。

谁也没想到这个案子一拖就是十年就。吴忠伟好像从人间蒸发似的音信皆无,于三春释放后便外出打工,很少回来。当年的侦查员换了一茬又一茬 ,法医李景和已于几年前去世。只有王家没人住的房子,依旧矗立在那,无言诉说着当年的灭门血案。枣庄警方始终没有放弃这个案子,侦查员相信随着刑侦技术的进步与提高,案件终究有水落石出的一天。为了保存那份唯一的物证~精斑,技术人员每年都要为它更换两次干燥剂。

2011年王二妮被害案终于迎来转机,随着一种全新检测方法问世,让以往难以提取DNA的物证有了对比的条件。侦查员们坚信,不管是逃到天涯海角的吴忠伟,还是翻供的于三春,都讲在这次DNA比对中显出原形。

从2011年12月到2012年2月,警方开始比对吴忠伟的毛发和那份保存的精斑,经过两个多月努力,结果终于出来,二者DNA一致,凶手就是武忠伟。

接下来的发现,让警方更是欣喜若狂。在公安部的DNA数据库中,一名曾经在河南商丘落网的盗窃犯李华,与武忠伟的DNA数据完全吻合,李华就是14年前王家灭门惨案的真凶。于是,警方迅速赶往商丘,将已经化名为李华的犯罪嫌疑人武忠伟缉捕归案。

曾经轰动一时的灭门惨案,在枣庄几代民警不懈努力下,终于成功告破。2012年3月15日,武忠伟在警方的押解下指认现场,周边闻讯而来的村民将东鲁村围的是水泄不通……

据吴忠伟交代,他和王二妮谈了很长时间恋爱,觉得俩人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起初,王二妮寻找各种借口,予以回避,后来,就干脆不搭理他,这让吴忠伟觉得王二妮辜负了他。所谓的爱有多真,恨就有多深。1998年5月19日晚上 ,吴忠伟来到王二妮家做最后的摊牌,王二妮依旧拒绝他。于是,吴忠伟就用电线捆住王二妮的手臂,想逼她就范。王二妮非但不从,还高喊救命。妹妹王秀芸闻声冲进来。此时,吴忠伟怒火中烧,他抓起桌上电熨斗先将王秀芸打翻在地,跟着就在王二妮的头上脸上猛砸……最后,由冲进高金凤屋中,将其残忍杀害。为了掩盖真相,吴忠伟伪造了现场,烧毁了王二妮家中的存折……自以为做的天衣无缝的他,万没想到正是遗留在王二妮身上的那份精斑,最终把他送上不归路。

这个案件再次警告年轻人,爱不能强求,别因为一时感情冲动走上而犯罪道路。在此,我们也要为枣庄警方点一个大大的赞。正是他们秉执疑罪从无的法治原则,顶着压力释放了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于三春,避免避免了一起冤假错案的发生。

冻死的恋爱大结局?

冻死的恋爱还没有完结没有大结局

冻死的恋爱更新时间,每周五周六更新1集(大龄剩男剩女的爱情) 由崔始源、李多熙主演的韩剧《冻死的恋爱》终于开播,与常见的浪漫爱情剧不同,这部剧主要是大龄剩男剩女的爱情,反映的问题更加真实,毕竟到了一定地步,就应该放弃一些不必要的幻想,所以这部剧才大受欢迎,但冻死的恋爱更新时间遭到吐槽,仅每周五周六更新一集,只有16集的短剧,却要等到11月24日才能看大结局。

底线骆优优案件原型?

骆优优的原型是去年上热搜的杭州“现实版樊胜美”,“杭漂”女生小蒋(化名,有些报道里写的是“洛洛”),在江边散步时因涨潮不幸溺亡。其父母对女儿的工作和精神状态并不了解,甚至可以说漠不关心,只关心女儿死亡的赔款。

骆优优这个人物出自电视剧《底线》。该剧里有些故事是根据现实真事改编的,发人深省,值得观看。

南大碎尸案又上热搜了,大家觉得这个案子有生之年能告破吗?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萨沙第10109条回答。

南大碎尸案不太可能被侦破,主要是没有任何可靠的证据。

受害女孩刁爱青1996年1月10日当晚离奇失踪,1月19日后在几个地方发现了碎尸。

虽然南京警方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侦察了很久,至今没有侦破。

萨沙写过几百个案件,也要承认南大碎尸案是离奇的。

之所以离奇,主要在这几个方面:

第一,碎尸的手法。

萨沙写过很多碎尸案,但南大碎尸案是绝无仅有的。

普通歹徒杀人以后为什么要碎尸?主要是尸体太大,移动的时候很容易引起别人的怀疑。

将尸体切碎以后,就可以比较隐秘的抛尸,不容易被人发现。

但普通碎尸,少则碎成几块(黑色大丽花被碎成两块),多则不过二三十块,这就足够了。

这主要是碎尸没有那么简单,非专业人员一来没有技术,二来没有胆量,根本无法将尸体切的很碎。而且碎尸多是硬砍硬劈,凶手需要花费巨大的力气,才能勉强完成碎尸。

南大碎尸案破天荒的将尸体切碎成2000多块,而且刀功非常精湛,甚至将肉片码放整齐后才包裹起来丢弃。

这也让最早发现一包碎尸的清洁工大妈,误以为是猪肉,拿回家清洗后发现肉片中有三根手指,才被吓得晕倒在地。

这种碎尸堪称全国极其少见的,凶手不但具有专业技术,胆量超群,更有明显的变态心理,似乎对将少女切碎有某种病态的嗜好。

根据碎尸推论,凶手可能是同解剖有关系的职业,比如医生(或者医学院学生)、护士、屠夫、厨师这些职业。

第二是,抛尸的地点。

尸体大体被抛弃在两个地方,一个是郊区的龙王山,一个是南京的市中心华侨路、水佐岗、小粉桥、南大天津路校门、体育场、汉口路医院等处等地。

熟悉南京的人看到华侨路、水佐岗会大吃一惊,因为这里恰恰是南京最热闹的地方。

至于小粉桥、南大天津路校门、体育场、汉口路医院几乎就是在南京大学内了!

站在普通人的角度,这些地方都是最不适合抛尸的地点。

华侨路可以堪称南京人流量最大的地方,就算夜晚抛尸也存在被目击者看到的可能性,而且第二天肯定会被发现。

至于南京大学的教职工众多,在这里抛尸也是不可思议的行为。

最初很多人认为,这是凶手心理变态,故意要向社会示威,挑战社会。

今天看来,似乎不是如此。

大家仔细分析就会发现,这些抛尸地点其实同南大都有着密切的关系。

所谓龙王山是南大新校区,1993年刚刚开始运行,四周都是荒山野岭,非常适合抛尸。

凶手应该是准备将尸体运到这里来抛弃,也确实抛了几次。但1996年,从市中心到龙王山的交通很不方便,歹徒又不敢一次携带太多碎尸,所以抛尸效率较低。

到了1月19日,可能歹徒遭遇了突然情况,同住的妻子、孩子或者亲戚、室友之类回来。他唯恐穿帮,迫于无奈才紧急将剩余碎尸全部丢弃。

1996年普通南京人不可能有私家车、摩托车之类,最多只有自行车。

凶手应该就住在南京大学附近,仓促之间他只能将几包碎尸草草的丢在附近。

所以才会出现碎尸被仍在闹市区的情况,不是挑战社会,是凶手无可奈何的行为。

由此可以有两个推断,凶手对于南京大学非常熟悉,对于周边也比较熟悉,非常有可能是教职工,或者同南大有关系的什么人。

第三,杀人动机不明。

刁爱青是江苏苏北乡下的女孩,家里都是农民。

她本人来南京读书才2个多月时间,除了同学以外根本就不认识什么人,也没有亲戚在这里居住。

如果是抢劫或者绑架,刁爱青显然不符合作案的目标,况且当晚失踪时她也没有携带财物,空手上街。

如果是报复杀人或者因为感情矛盾杀人,刁爱青是个19岁女孩,平时性格内向不爱惹事,来城里时间又这么短,哪里有仇人,也根本没有男朋友。

相对可能的杀人动机,也许是劫色。

不过刁爱青也不是什么美女,相貌属于非常普通的一类,再说直白点还有几分土气。

凶手如果是劫色惯犯,似乎也不该选择刁爱青,毕竟满大街都是美女。自己既然都要强奸犯罪了,为什么不挑个漂亮性感的。

至于网上胡说的什么器官、肠子之类,其实碎尸全部被找到,内脏并没有缺失,根本就不是这么回事。

至今,凶手杀害刁爱青的原因不明,只有种种猜测。

第四,凶手为什么能够杀人碎尸于无形。

刁爱青失踪的时候已经吃过晚饭,大约是晚上7点左右。因为同宿舍女生违反学校规定使用电器,导致担任宿舍长的刁爱青也受到处罚后,心情不佳赌气外出散心,此后再未回到宿舍。刁爱青离开时,铺平了自己的被子,似乎表明她根本没准备走远,只是准备出去随便转转就回来睡觉。

目击者最后看见刁爱青的地点,是南大围墙外的青岛路。

根据碎尸抛弃的情况来看,刁爱青应该就是在南大附近遇害的。但1996年的晚上,南大附近同样也是闹市区,路人是非常多的。

在这里的户外想要不动声色杀死一个人,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唯一的可能,就是凶手设法将刁爱青骗入屋内,关门后行凶施暴。

但是,刁爱青可没那么容易上当,她是个非常小心谨慎的人。

她的闺蜜,高中女同学回忆两人结伴行走时,如果遇到陌生男人问路、搭讪,闺蜜还会应付几句,刁爱青总是一语不发,事后还让她不要同陌生男人说话,可能是坏人。

况且刁爱青作为从乡下刚来成立2个月的年轻女孩,本能的会很警惕,怎么可能随便同男人进入什么屋内呢?

这也是非常奇怪的地方!

另外,大家也许不知道,碎尸可没那么简单,会搞出很大的血腥味。

南大附近的居民区之类,当年都是老房子,互相靠的很近。如果在这里碎尸之类,邻居百分之百能够闻到血腥味。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凶手要将碎尸用大锅蒸煮?因为他不可能立即抛尸,唯恐尸体很快发臭引起邻居注意。蒸煮会延缓尸体发臭的时间,便于慢慢抛尸。

但是,歹徒碎尸这么大动静,不引起怀疑是很奇怪的。

有可能的是,歹徒就是从事类似工作的,即便有些奇怪的味道,邻居也不会在意。

第五,为什么案件无法侦破?

就是没线索。

尸体碎到这种地步又被蒸煮过,能够辨认出是刁爱青就是奇迹了,哪里还有任何线索。

即便刁爱青生前在尸体上留下了歹徒的毛发、皮鞋甚至血迹、精液,此时也不可能存在了。

尸体上没有留下证据,唯一的线索就是装碎尸的袋子和包裹的床单。

这些东西的档次都不高,一些还是当年知青用过的老旧廉价货。可见凶手要么是经济不宽裕,要么就是比较恋旧,留下了很多老东西。

但仅仅凭借这几样东西,还是不可能抓住凶手。

另外就是没有目击证人,看到凶手杀人或者抛尸。后来发动数千警力走访周边群众长达几个月,也是没什么有用的线索。

说来说去就是一句话:没线索加没证据。

就算现在有人站出来说刁爱青是他杀的,你也很难有证据将他定罪。

这毕竟是90年代,当时案件非常多,刑事案件侦破率还不到30%,很多杀人案都无法侦破,南大碎尸案只是其中一起。

如果放在今天,最低程度可以通过天眼系统录到凶手的外形,多少有点用处。

萨沙以前做过分析,我个人认为最大的可能如下:

这是一个文质彬彬的知识分子作的案,有可能就是南大的教职工。

这个斯文败类通过温文尔雅的外表,彻底获得了刁爱青的信任。

此人就住在南大附近,之前同刁爱青有过粗浅的接触,算是半个熟人。

但这个禽兽不是好人,只是一个伪君子。平时他在别人勉强伪装成正人君子,内心其实卑鄙龌龊,有很多下流念头。

此次看到刁爱青涉世未深,就有将其诱奸的念头

当晚偶遇后,这个禽兽将其骗到家里试图诱奸,没想到刁爱青断然拒绝。禽兽当时精虫上脑,干脆使用暴力进行强奸或者强奸未遂。

刁爱青当时肯定是处女,受辱后发誓要去检举。

凶手唯恐坐牢加上名誉扫地,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的杀人灭口。此人懂得医学知识或者类似的解剖学知识,从容的碎尸后丢弃在南大郊区校区。

在准备继续抛尸时,突然同住的人提前回来。此人唯恐穿帮,无奈之下连夜将剩下碎尸用自行车携带,胡乱扔在南大周边几个地方。

此人心理素质很好,在随后排查中没有露马脚。他没有前科,后来也没有作案,案件自然无法侦破。

萨沙要说的是:凶手就算逃过了人间的法庭,也逃不过死后上帝的法庭。杀人者终究会下地狱!

洪某是用了什么方法将女友李倩月诱骗到云南勐海县的?

南京女大学生李倩月和同居男友洪某居住在南京市栖霞区某小区,7月8日独自一人在南京机场乘坐飞机到达云南昆明,随后转机到达西双版纳勐海县,随后便失去联系,家人报警后当地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不久在勐海县一郊外树林找到被害人李倩月的尸体,经过侦查发现其男友洪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洪某初步交待因为感情纠纷将女友骗到勐海县,然后幕后操纵其他两个同伙杀害女友,然后埋尸荒野。

那么洪某是用了什么方法将女友骗到遥远的勐海县边境了?

据当天和李倩月在飞机上邻座的乘客透露:李倩月和他在飞机上聊天谈到自己要去西双版纳旅游,自己的男朋友正在那里等她,说这话的时候脸上还洋溢着幸福的微笑,可她不知道等待她的将是死亡!

这样就真相大白了,洪某以旅游的幌子将女友骗到西双版纳,说自己正在这边等她,当女友兴高采烈的过去以后,洪某便幕后操纵其他两位同伙将她诱骗到勐海县一郊外实施杀人,然后就地埋尸,制造一种意外失踪的假象!

我们在谴责凶手的同时也在为受害者感到惋惜,现在的女孩子安全意识太淡泊了,也太容易相信人了,希望洪某早日得到法律的制裁,也希望逝者安息!

你听过哪些震惊又恶心的案子?

2001年,我家隔壁那个楼,一个警察,把他的妻子,和妻子的同学开枪打死了。

据说,这个警察外面养着一个女人,是小三身份,妻子因为这事儿,常年跟他吵架,警察却反咬一口,说妻子外面有人。

一天,警察妻子的同学聚会, 聚会结束之后,有一个男同学喝多了,走路一个劲儿的打趔趄,这个同学是在铁路上工作的, 铁路住宅,离市中心很远,这个女同学,怕这个男生路上岀事儿,就把他带回到自己家里。

这个男同学因为喝多了,进了门儿,一头倒在她家沙发上就睡着了,正在鼾声四起之际,女同学的儿子回来了,进屋一看,有个男人在自己家里边睡觉,就给他爸打电话了,警察回家一看,咦,家里有个男人,正愁抓不住把柄呢,就怒气冲冲的拔岀抢,把那个男人打死了,妻子一看大事不好,赶紧往外跑,可是,女的怎么能跑过男的呢? 刚刚跑到一个饭店附近,就被她的丈夫追上来,开枪打死了。

这夫妻之间,没有感情,还有恩情呢,怎么就能下得去手呢?

这是一件发生在我们邻居里的,真实的事件,后来那个警察怎么处理的,我们就不知道了。

你身边有没有发生过破不了的案子?

有,一直没破,也不知凶手是谁,是十几年前的事了,有一个姑娘,很年轻,二十岁左右,学了理发,在东街上开了理发店,又年轻又漂亮,有很多小伙子追求她,姑娘岁数小,父母又不在身边,没有人管束,来往的人杂而乱,后来被人杀了,听说被割了乳房,切开喉咙,喉咙里还塞了羊毛,就在自己的理发店里,案发后没有人知道,看理发店不开门都以为姑娘回家了,过了好久,姑娘在乡下的父母梦见姑娘在哭泣,到县城找她才发现,于是报了案,那个年代,刑侦技术没有那么发达,姑娘店里来往的人又多,而且过了好多时间,查来查去也没查出个结果,就不了了之了。人们议论纷纷,我们这里,东关街又称回民街,东关回民住的多,买牛肉的,买羊肉的,还有开清真餐厅的,都是回民,我们从小怕回民,他们碰到事情会起群,说那姑娘应该是找回民男朋友了,不知出了什么矛盾,丢了性命,可这毕竟是猜测,到底凶手是谁,谁也不知道

年纪轻轻的一条生命,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消失了,只有年迈的父母,哭瞎了双眼,可是又有什么用呢。

你听过最震惊的案件,有多震惊?

1978年9月29日,石河子农八师144团医院护士蒋爱珍举枪杀死了毁坏自己名誉的几位同事和领导,让当时兵团混乱的枪支管理敲响了警钟。

时年22岁的蒋爱珍在她16岁那年响应号召,来到新疆石河子农八师144团,74年被推荐进医院做一名护士。

单纯善良的蒋爱珍不知道自己无意中闯入了是非圈子里,成为某些人争权夺利的牺牲品。

医院二把手张国政和院长不和,医院明显分为两派,两方面斗争激烈。而蒋爱珍的哥哥是张国政的战友,所以张国政对蒋爱珍有所照顾。这时候为了达到抹黑张国政的目的,这样对于蒋爱珍的谣言抹黑就层出不穷。

最后事情闹到不可开交的地步,连上级部门都要派工作组驻医院展开调查了,各方面对蒋爱珍的污蔑和破坏一直没有停止,就一个目的,就是打压张国政。

可是作为边疆地区,当时所有的团员青年都必须参加军事训练,作为党员,优秀基干民兵的蒋爱珍,当然也要参加真枪实弹的射击训练。没有人想过在被谣言抹黑弄到要崩溃的年轻女孩子,还是民兵连的神枪手,拿到枪以后会有什么事情发生。

果然在领到步枪以后,蒋爱珍第一时间扛枪去医院把造谣自己最严重的三个人枪杀了,然后向闻讯赶来的民兵缴枪投降。

最早法院判决蒋爱珍死刑,不过不断查明的事实真相让事情有了转机。经过调查和发研究讨论,最后在1985年由高院改判有期徒刑十五年。

1990年七月,因为表现良好,蒋爱珍提前出狱,回到绍兴老家。

如今蒋爱珍有67岁了,依旧健在。

在蒋爱珍枪击案发生以后,兵团的枪支管理开始严格了。最终在八几年以后,连队的枪支弹药开始收回,并不再举行实弹射击训练了。

从那以后,年轻人穿一身绿军装,扛上冲锋枪的照片里的枪都是道具了。除非他真的当过兵。

看到这个故事,可能很多人都会说:那个敢说女子不如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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