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为了挽回老婆买房离婚

和老婆因为买房子办了离婚了,现在弄假成真了,该继续还是挽回?

因买房子而办理离婚,在当今社会是一种并不鲜见的事情。

首先,我们看一下买房离婚的原动力。

1.

可以避税,假如一套80平的房子,价值300万,如果是首套住房契税是1%,如果不是那么契税就是3%,可以看出能省6万元钱。

2.

现在,许多城市银行二套住房贷款利率高于首套住房,30年按揭下来,对于普通家庭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3.

首套住房,可以申请到更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细细算下来,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4.

由于国家或某些个别单位、个别区域政策,限购二套住房。多一套住房,意味着更多更巨大的财富。

5.

国家对拥有多套住房开征房产税。

你和老婆离婚,应该是基于以上原因。

再来,具体分析。

1.

以上原因,只不过是幌子,你老婆早已经有了外遇、出轨;诱骗你离婚。

2.

你们假离婚后,你老婆有了新的男朋友,有了新的依靠、新的选择。

3.

离婚后,你们的感情出现了裂痕。

以上原因,导致了弄假成真。

该继续还是挽回?

1.

如果是,你老婆有了外遇已经出轨,买房只不过是幌子,只为快速甩你、分得更多财产,这样水性杨花的女人,就无需挽回了,不说你以后的心里阴影面积,只说这样心狠手辣、善于心机的女人,就不值得挽回;天下何处无芳草!

2.

虽然,你的心里是假离婚,但从法律上,你们已经离婚。你们都是自由身,你老婆有了新的选择,说明你们的感情基础很脆弱,经不起考验,如果你们有孩子,你可以尝试挽回。

3.

日久可以生情,时间也可以使感情出现裂痕。

如果你们离婚久了,难免会生变,你老婆一个人生活久了、习惯了,再加上人无完人,想想你的缺点,无限放大,可能就会不想与你复婚了。

如果是这种情况,从你提出的问题看,你对你老婆是有感情的,你们假离婚是出于家庭经济利益,是为了今后的生活更好才出此下策,那么你就应该多多自我反省,改变自我,拿出男子汉的雄风再次去追求你的前妻;要想信,第二次也很美,想信你能挽回自己的婚姻,祝你幸福!!

你怎么看浙江一男子为哄老婆开心,婚后将房子过户给妻子,离婚时面临人财两空?

浙江一对小夫妻,男方为讨老婆开心,两人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将双方父母出资的共有产权房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并完成了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手续。当老婆起诉离婚之时,男方将面临“人财两空”。

这一吸引眼球的题目,描述的结果却有些令人意外

.

作为专业律师,对本案的看法:

若从个人的意愿看,既然将婚内的共有房屋赠予女方,在既无胁迫又自愿变更产权登记的情况下,房屋所有权应完全属于女方。

说到离婚,则完全是情感问题,而不能以房产作为维系婚姻的筹码。在双方无“以婚姻续存”为约定的情况下,不能说女方提出离婚,男方就要收回赠与房产的份额。

.

本案中的房产应该归谁?

小夫妻所住房产为双方父母共同出资,其中男方父母出资70万,女方父母出资10万元,属于按份共有产权。但婚后,双方对婚内财产作了约定,该约定符合我国《婚姻法》中夫妻可以对婚前婚后财产进行约定的规定。

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男方对自己所拥有的房产份额赠予女方,并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男方的财产赠予已生效,且不得撤销

《<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予另一方,赠予方在赠予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予,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按《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予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予。……

也就是说,双方即使签订了财产赠予协议,在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男方是可以撤销赠予的。本案中,双方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赠予已经成立,属于不可撤销。

然而,意外的是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房产归男方所有,但男方需在三个月内付给女方房款45万元,付清后办理过户手续。这是女方对男方的妥协,若女方坚持协议有效,男方是不可能得到房产的。

若从男方得失看,房子已从当初购买时的80万元升值到了100万元,女方父母在购买房屋时出资10万元,女方出资体现在房产上也有增值,男方额外支出并非很多,便得到房产的完整产权。

看来,男方并没有“人财两空”啊!

财基本还是他的财。至于人,婚姻本就是两情相悦才能达成合意的结果,若一方不愿,不如送上祝福,由她远去!

夫妻因家庭琐事闹离婚,丈夫挽回,妻子提条件,丈夫买房,房产证只写女方姓名,可以么?

可以。但是这种方法并不能说明房子就是妻子的。如果想房子产权只归妻子个人所有,那么应当写书面的财产约定协议,或者去公证处公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殊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房子也是这样,尽管登记所有权人为妻子一个人名字,但是也不能说明房子就归妻子个人所有。

所以,应当采取约定的形式,双方约定财产归妻子个人所有。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和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或共同所有,也可以约定部分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这就是我国婚姻法律中的约定财产制。

约定财产制是与法定财产制相对应的。它也是婚姻中财产的一种方式,法律是承认和认可的。

约定财产制除约定的主体必须是夫妻,必须符合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外,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的无法证明真实性,可以反悔。

为了稳妥起见,如果书面约定财产归属后再去公证,更能增加财产约定的效力。

男子净身出户只为挽留出轨妻子,结果非常尴尬,怎么回事?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俗话常说:至亲至远是夫妻。夫妻之间的关系就是这么现实,好的时候怎么都好,不好的时候比仇人还要恨之入骨。这时重感情的一方肯定要吃亏,理性的一方只会在经济、物质方面动脑筋,毕竟现实面前,感情不值钱!就比如下面这起纠纷,重感情的男方败得一塌糊涂!

2020年6月11日,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向媒体讲述一起特别的纠纷。据了解,男子小韩和女子小武都是安徽人。二人在老家经人介绍相识,至今已结婚11年了。二人开始肯定是幸福过的。一起来上海打工,并通过自己的努力在上海贷款买房。一眨眼到了2020年。这时贷款每月只需还1200元了。

按理说他们的日子应该越过越好了,可二人的感情却出了问题。小韩和小武双双出轨。这时二人都想离婚。小韩当时很痛快地答应“净身出户”!不仅不要房子和车子,还要独自抚养儿子,另外每月还要给小武600元房贷。这种不利己的条件为什么要答应呢?老实的小韩自有一套理解。

小韩认为,妻子出轨只是一时的生理需要,以后她还会跟自己复婚。而且结婚11年来,妻子为这个家操劳,都没出去旅游过。他希望离婚后的小武可以找到年轻时的自己,同时有享受新生活的“底气”。然而事实让小韩傻眼了。据小韩透露,二人离婚时,妻子信誓旦旦说她跟出轨对象王某分了。结果现在二人不仅没分,小王还住进小韩买的房子里。

这种情况小韩肯定接受不了!小韩找到小武,希望她遵守诺言跟小王分手,或者重新调整财产分割。对此小武做得比较绝!她跟小王已经正大光明的双宿双飞了,才懒得搭理穷得叮当响还带着儿子、老母的小韩。这种情况下,憋屈的小韩怒了!他跑到小王公司将二人丑事曝光,并将小王毒打一顿。

据了解,小韩当时下手确实蛮重的。小王4根肋骨被打骨折,鉴定为轻伤二级。事情闹大以后,小武满不在乎地表示,自己现在车子房子都有,即便没有男人也可以在上海立足了。所以无论如何她都不会跟小韩复婚的。更何况现在小王爱她爱的死心塌地,有了爱情滋润的她,更没必要再回头过那种家庭主妇的生活了。被打的小王和小武相比,他还有一丝良心!自知自己第三者插足不光彩,小王最终出具谅解书,小韩被判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个人认为,小韩的遭遇再次告诉我们:黄蜂尾后针,最毒妇人心!车子房子在自己手里,儿子归男方抚养,抚养费一分不出,还要男方每月给600房贷。这件事中,不管怎么看挨打的“隔壁老王”和前妻都赢了。而老实人小韩除了自认倒霉,毫无他法。所以说,有时候人得活的现实自私一些,否则被枕边人算计了,哭都没地方哭去。

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

添加老师微信 qgzx5520(长按复制微信号)或LINE ID ve1314 可享受一对一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