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家女为了挽回男朋友买房,为了房子分手值不值得挽留?

为了房子分手值不值得挽留?

为了防止分手的话,那么是不值得挽留的,因为如果你们是为了房子才分手,那么就说明他是一个比较爱财的人,怕的眼里只有钱没有人他可能不会真心实意的去爱一个人他和你在一起,可能只是图你的房子而已,根本就不会真心实意的去喜欢你这种人,你和他在一起也是不会幸福不会长久的,因为在他的眼里钱是最重要的。

谈了七八年的时候,最后因为一套房子而选择分手,应该怎么挽回?

我分享下的观点和建议,1:如果真的想要挽回,就是约她出来吃饭,给她谈谈,把看看他怎么想的,房子如果条件允许,就买一套,有了房子才有你们两个人的家!条件不允许的话商量两个人一起奋斗买房,感情第一,房子是身外之物!

2.对她好点,经常问候,比如,她上下班可以接送她,发烧感冒了给她送药,遇到心情不好了哄她开心,想吃好吃的你给她买,等等,你只有对她好了,他才会知道你是真心的,这样房子的事,两个人可以慢慢挣钱买,她也就不会跟你分手了,她也理解你了

富家女爱上穷小伙分手后续?

结局是

李萍眼泪早已经模糊了双眼,可是最可恨的不是这个,是她老公连夜逃跑了,把她所有的银行卡,值钱的东西都拿走了。

想到这些李萍真的很后悔,怎么会认识这种男人,如果她的人生没有遇到这种渣男,她的人生应该是精彩的,可是人生没有如果,只有不停地的结果………..

女朋友因为在上海买不起房分手,还有挽回的余地吗?

为什么还要挽回呢?

我的字典里没有后退,我认为过去了就是过去了,强扭的瓜不甜,好马不吃回头草,再美好的人事物,过去了,就是过去了,说明那不是属于自己的,人何必要把自己贬低,向前看,而不是回头看,即便有后悔,但不能走回头路。

何况你这是被分手,被动就要挨打,即使挽回了,复合了,又能怎样?

自己不够优秀,将来一样被欺辱,只有自己飘香,蝴蝶才会来,自己恶臭,招来的也只会是苍蝇!

一个人的价值不在于一套房子,买不起房也不是衡量是否分手的标准,现在虽然买不起房,但要有未来让别人高攀不起的决心和勇气。

有骨气,有决心,有能力,才是有本事有实力的关键,我相信大部分女孩子分手看似是在经济物质面前屈服了,而很多时候,真正导致分手的原因是对方的综合评分。

有多少人因为买房而分手?你怎么看?

我个人认为,因为买房的事情想分手,是很正常的选择。

通常情况下,一对情侣只有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才会去计划买房。这个时候,两个人之间还处于花前月下的好时光,看见的多是对方的优点。只有到了买房这样的大事上,才最容易看清楚一个人的本性。因为房屋的所有事宜,基本都会涉及到个人利益。

琳琳的男朋友是通过相亲认识的,大高个儿,白白净净,文质彬彬,机关公务员。只一面儿,琳琳就动了心,两个人来往了一年多,彼此都挺满意,男方一求婚琳琳就应了,毕竟二十六的人了,父母又一直在催婚。

看房的过程还是很愉快的,两个人跑了七八天,选中的房子都比较满意。矛盾是从怎么付款和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开始出现的。还处在恋爱状态中的琳琳,以为男方会毫不犹豫的把房子办在她自己的名下,不料男方提出,如果自己付房款,那产证上就只能写自己的名字,如果琳琳愿意负担一半,就写两个人的名字,只有这两个方案,说家里人和自己都是这个想法,房子不可能落在琳琳名下,因为,他说:“今后什么情况谁也不敢确定”。

琳琳没想到自己一心一意要嫁了过日子的人,原来并没有跟自己白头偕老的决心,这个“不敢确定”,是既不相信琳琳也不相信他自己吧,那个口口声声要对琳琳“负责一生”的人,在买房的事情上,顾虑损伤自己的利益,态度很明确。

几次“商量”的结果,让琳琳既生气又伤心。一件事看清一个人,这个人不值得她托付终身。她最终选择了分手。去年国庆,琳琳跟爱她宠她的大李结了婚,过上了自己的幸福生活。

人在涉及个人利益的时候,最容易暴露自己的本性。人生漫长,因为买房而放弃一个错误的选择,我觉得,正确。

真正富豪家的千金都过着怎样的生活?

我家楼下附近那栋红色的大别墅里就住着一位千金大小姐,家里有三位厨师,三位保姆,还有司机,她们家从不开火,固定在本市一家五星级酒店吃饭,每天想吃什么就去酒店,吃完不用给钱,酒店记账,月底有管家去酒店结账,她每天什么都不用做,只负责吃饭、睡觉、购物、旅游,想学什么就请家教上门,她还有一位门当户对双方父母是世交的高富帅男朋友…

如果两个人谈了很久,最后因为房子,分手了,那该怎么办?

如果说真是单纯的为了房子应该不是问题,就怕跟你分开只是因为房子找了一个理由。可能那你最办不到的事情来让你为难让你知难而退!因为喜欢别人给你找个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会说你看不是因为我渣而是因为你没能力,所以离开不是因为我的关系而是你因为你。

你们刚在一起的时候你们有房吗?刚在一起不知道你没有房吗?那么刚开始没房可以在一起为什么谈了很久就不可以了呢?是什么变了呢?是你们的感情还是人或者还是其他的都说不好不是吗?

如果真想看清她是什么模样,那么你们可以一起凑首付一起还房贷,爱你可以一起承担。如果你这样说了,他还是找各种理由回绝你。你感觉你还要怎么办吗?现在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买房结婚已经不在是单方面的事了。不是吗?

女人痴情起来可怕到什么程度?

女人大多是比较感性的动物,在情感中做不到男人的理性、果断,容易拖泥带水、优柔寡断、犹豫不决。男人永远无法理解女人的痴情,就像女人永远无法理解男人偶尔的绝情一样。那么,女人痴情起来可怕到什么程度?

一、会伤害自己的身体。

作家席绢曾说过,女人的痴情,有时是对自己的一种伤害,心里那种无法形容的痛,任何人也无法感同深受。

有的女人会选择一种比较极端的做法,那就是伤害自己的身体。要么夜夜宿醉,喝醉了也就不想了;要么茶不思饭不香,短短一月之内暴瘦二十斤;当然,也有暴肥二十斤的。

有的女人会选择纹身,只有当身体的痛大过心里的痛时,自己才会觉得舒服一些。还有用烟头烫自己的、在手臂上一刀一刀划自己的,女人痴情起来真的很吓人。关键是,有的男人根本不值得女人这样做。

二、多年后仍然念念不忘。

爱而不得的人,会永远留在女人的心中,也是女人心中永远的痛。

也许多年以后,仍然会对那个人念念不忘,即使身边已经有了新的爱人,但是想起那个人时,有时恨得牙痒痒,有时心会隐隐作痛。痴情的女子,总是被情所困,说得好听一点是用情太深、重感情,说得不好听一点,就是拿得起放不下。

对于一个已经成为过去式的人,偶尔还会想起和惦记,有什么意义呢?倘若当时那么爱,为什么不尽全力去争取,如今一切都已尘埃落定,心再痛又有什么用呢?你的念念不忘,不会带给你必有回响,只会带给你感伤和遗憾。

三、拒绝接受新的感情。

无论过去的那个男人值得与否,但是他对她的影响却是巨大的。也许从那之后,她再也无法相信爱情了。同时,再也无法接受新的感情了。总是感觉自己在上一段感情中,已经付出了自己所有的心力,往后余生,再也无法那样再爱一个人了。

他的辜负,毁了她对爱情所有的憧憬和幻想。一直到未来的某一天,她终于能够接受过去的结果,终于放弃了他也放过了自己。或许只有到了那一天,她才能够真正走出来,开始一段新感情。

最后我想说一句:

无论评论女人的痴情是好事还是坏事,现实中确实有一些真实的故事。痴情的女人,最后终于和心爱的男人在一起了。只不过,这种事件的概率是非常非常低的。不必做太过痴情的女人,对于过去的那个他,问心无愧就可以了,你说不是嘛。(end)

我是江峰,专注情感领域,关注并私信我,你将获赠《情感宝典》课程。遇个人情感问题,也可以私信我~

8年女友因买房问题分手,如何挽回?

“8年女友因买房问题分手”,虽然你没有讲明具体分手的原因,但其实不外乎就是婚前男女与房子的那些事,也就是女方在婚前向男方提出买房子的要求,男方没令女方满意,最终两人分道扬镳。

8年,还因买房而分手,说明女方很在意房子,而男方在买房这件事上没能让女方满意,而不满意无非就是买不起或买不起女方想要的那种房子,可能是单凭男方买不起,也可能是男女一起出钱还是买不起,或者男方根本就不想买,觉得租住也不错。不管是哪种理由,反正就是在房子问题上令女方失望了。

接下来我们去分析那其中的原因,就会知道要不要挽回,如何挽回。

1.女方为何在意房子?

女方给8年的相处时间,说明她并不是那种物质女的要求有房。要是物质女,她不应该只要求房子,还应该要求有车子,票子等等。

事实上,很多女孩结婚前向男方提出房子的问题,往往很可能仅仅是因为觉得有房子才能心安,要有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而已。

租过房子的人,更容易理解这种感受。没有自己的房子,有时会觉得生活也是租来的。喜欢的书,不敢随意买,喜欢的碗也不能乱买。书太重,碗是瓷的,易碎,每搬一次家,就得扔掉一堆东西。租着的房子,房东随时可能把房子收回去做儿子的婚房,或者房东就高兴空着,总之可能不再租了,那你就得搬家。

搬家这个事,如果不是自己的职业,搬一两次还有耐心,搬个几次不抓狂,我一定默默地献上无比崇拜的眼神。

所以,女方渴望男方有房实属正常的,如果硬要说女方企图什么的话,就是图心安。

2.男方不能让女方满意,说明什么?

在买房子的问题上,男方没有令女方满意,如文首分析,不管哪种原因,归纳起来就三个字“买不起”,换种斯文说法,即在经济能力方面暂时没达到女方的期待及格线。女方给了8年的时间,最后男方还是没能让对方满意,说明女方觉男方没潜力,并且不愿再为沉没的成本继续投入,于是选择分手。

买房只不过是男女建立更强的经济关联而已,如果两方都不太在意房子,不用非得买方,那这事好说。倘若女方看重房子,渴望有房,而且要求买,而买不起,就算将就结婚了,婚姻也不见得乐观。因为结了婚,只会更渴望拥有自己的房子。像沿海城市或好多城市要有房子,才好落户,孩子才好上学,或者将来养老才能享受到相应的福利。

也就是说走进婚姻,意味着需要用更严肃的态度对待“衣食住行”,“衣食”就我们当下的经济水平,不是太大的问题,经济条件好,可以吃得讲究一些,经济条件弱一些,顶多吃素。但是“住”,普遍是人们看中的大事,也是需要大投入的消费。双方在这个问题上的有重大分歧,或者能力不足以支撑彼此的期待,那当然“住”不到一块去。

3.关于挽回

如果有挽回的必要,除非当初男方藏富,有意考验女方。即便如此,也不建议再挽回,因为人家跟你相处8年,你藏了8年,这未免太能藏了,也太过分了,这般不坦诚,要是对方得知原来你这么高深莫测,换谁都害怕回头吧?

那要是真的没能力,就是买不起房,那也别挽回。相处8年,女方看重房子,勉强在一起生活的话,房子这个事也极有可能随时是各种摩擦的导火索。比如一吵架,话风可能是会这样:

(女)我当初就是眼瞎,你买不起房,还跟着你,白耽误青春!(男)你有本事,找有房的人嫁啊,离婚,谁不离谁是小狗!

……

结果,还是分开了。

所以,不必刻意去挽回,分别去找合拍的,尤其在房子的看法上接近的,如此,开启幸福的人生可能性更大。

在谈恋爱吵架分手期间,男朋友一家火速买房首付贷款,事后告诉我加不了名字,还要不要继续?

你也火速买房首付房款,事后告诉他加不了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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