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因效应用在分手后的挽回,怎么算和前任断干净了?

分手后的最佳挽回时间是什么时候?

分手类型不同,挽回的最佳时机也不同,我们需要根据分手的类型去确定挽回的时间。

1、假性分手/情绪性

男挽女最佳挽回时间:第1至7天。頭條萊垍

女挽男最佳挽回时间:第4至7天。

这个主要取决于男女思维方式差异,男人天生对身边的事情具有控制欲,自己决定了的事情不喜欢别人立马来反驳,况且男生提分手一般都是经过理性思考,你这时候去挽回只能增加他的反感,延长挽回周期。

所以不要在他说完分手的三天之内去做挽回,小打小闹除外,该哄就得哄,不分男女。

那么假性分手说到底就是假的分手,就是演给你看的一出戏。主要是想表达自己的情绪反应,想要发泄出来,希望你可以增加对他/她的关注,希望你可以为你某件做错的事道歉,希望你可以对未来给出某种承诺。

对方并没有反感你到极限,只是以此来告诉你自己的心情。希望你能满足自己的一些条件,但是这是一种施压的方式,是在逼你做出改变和承诺。

这个挽回时间需要控制在一周之内,男挽女最好是分手当天就去挽回,毕竟女生情绪来的快去的也快,女生很大程度只是希望你能服个软,表示对自己的重视,给自己安全感。这个时间段内,有一方主动先服输,那么另一方也会意识到自己的错识了,很自然就可以挽回了。

2、真性分手/理智性

最佳挽回时间:頭條萊垍

(1)一般分手——冷处理时间:一至两周(7-14天)

(2)轻度真性分手——冷处理时间:两至三周(14到21天)

(3)中度真性分手——冷处理时间:一个月(30天左右)

(4)重度真性分手——冷处理时间:一个半月(45天左右)

(5)原则问题分手(严重犯错)——冷处理时间:三个月至半年

真性分手的挽回时间是需要根据矛盾的严重程度来预判的,也是成正比的关系。因为当下一定存在短时间内难以调和的矛盾,存在一方已经对另一方忍无可忍。

那么这时候就需要给关系降压,不能急于去解决矛盾,带有情绪的状态之下做的任何事情都不是理智的,都不会达到预期的效果。切记和对方唱反调,属于吃力不讨好。

还有一个判断标准就是根据对方的性格,感情基础比较深的情况下,有些人容易心软,在断开联系的期间会有一个感情的回溯过程,在你无纠缠的状态下对方会主动想起你们美好的回忆,这在心理学上也叫做“近因效应”,那么只要准确识别对方的情绪窗口,然后主动抛出台阶就可以挽回了。頭條萊垍

其次,如果对方是性格比较倔强的,你们之间的感情浓度也被消磨了很多。那么一定需要配合吸引力的重塑,先让对方感受到你的进步或者变化,先提起对你的兴趣和好奇,那么接下来才能引导对方回忆起你的优点

如何消除近因效应?

想要消除前任对你的负面印象,重建好感,你就需要在潜移默化中把你想要给TA呈现的美好的一面变成“近因”,做到下面三个步骤,你会为挽回打下很好的基础。冷却頭條萊垍

有人说,听说想要前任不讨厌我,断联一段时间就可以了。你这样就把问题想得太简单了,时间的确是很好的解药,但是你可千万别指望把消除前任对你的负面印象这个任务全部交给时间去处理,就算你不嫌慢,它也不可能鬼使神差地使一个已经讨厌你的人转而喜欢你。頭條萊垍

时间,只能起到一个冷却对方情绪的作用,使TA不再一收到你的信息就想摔手机,所以第一步你要做到的是别再频繁地出现在前任的视野中。有句话说,当你讨厌一个人时,TA做什么都讨厌,连咳嗽一声都是错的,所以这里建议你暂时也不要发朋友圈了侧面植入“近因”

现在思考一下,你的前任认为你是怎样的一个人呢?把TA曾对你的评价都写下来,从中挑出那些负面的定义,例如“没有同情心”、“见利忘义”、“吝啬”、“极端感性”……然后,去做一些与这些评价完全相反的事。

你可能会奇怪,因为很多特质貌似与感情是完全无关的,比如你不扶老奶奶过马路肯定不会影响你的婚恋关系,但是之所以要你这么做,是为了使你的前任从侧面形成对你的新的印象。试想TA从你的朋友圈或共同的朋友口中发现你与之前TA对你的判断有很大不同,渐渐地新的印象就会取代旧的印象,而且不会显得过于刻意。

正面植入“近因”

很多人在与前任复联之后总想着去道歉、去消除误会、去解释自己,这种做法除了把淡化掉的不好的记忆重新又变成了“近因”,真的起不到任何好作用。往事就当是桥下的流水就好,过去了就算过去了,当务之急是给前任创造与你相处很愉悦的印象,这样,TA在判断是否继续与你接触时,会以最新的印象为依据。

所以,把握住每次接触的机会,不断刷新TA对你的认知,你的目标是当TA做决定时,不会再想起之前那个令TA讨厌的你。

恋爱的危机效应?

1、马太效应。投入的越多越不容易被珍惜,对自己越不好的人还越有吸引力。

2、墨菲定律,你越在意就越容易表现的不好。

3、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效应。阻碍越多挫折越多,感情就越深。

4、首因效应,第一印象直接决定了对方,对你的整体印象。

5、投射效应,认为对方理所当然,应当知道自己的想法。

6、晕轮效应,对对方某一点所吸引就认为对方各方面都好,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

7、近因效应,面对分手应当是树立好影响的绝佳机会。

近因效应是什么意思?

所谓近因效应(Recencyeffect)是指在多种刺激一次出现的时候,印象的形成主要取决于后来出现的刺激,即交往过程中,我们对他人最近、最新的认识占了主体地位,掩盖了以往形成的对他人的评价,因此,也称为“新颖效应”。

分手后变成了朋友,还有机会和好吗?

当然有,分分合合很正常,哪有不吵架的

和女朋友分手了,但是还想和我做好朋友,还有机会挽回她吗?

今天我要讲的内容是:

跟前任分手后,你们做了朋友。

那针对于这样的情况,还有机会挽回成功吗?

谁来回答下?

老师,我。

好,就你吧。

A:老师肯定能啊,既然能做朋友。

那对方肯定是不排斥你的,这对挽回有很大的帮助的。

回答的也不全对,为什么呢?

我先跟你们说下结论:

要是当了三个月的朋友,那挽回成功的几率还是很大的。

但如果超过了六个月,基本上是很难挽回成功的。

为什么这样说?

同学们,你们要明白:

“朋友”和“恋人”在本质上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朋友”可以作为成为“恋人”之前的一个很好的过渡。

但一旦过渡过长,就意味着将会出现关系的停滞。

也就是说你们两个人的关系就这样了,不动了。

B:老师,我明白了。

你明白什么了?

B:跟前任分手后,不能跟ta做朋友。

朋友都没得做,那你挽回还是去找观音菩萨吧!

地球上的套路已经不适用你了。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你们要学会分析。

先从优势来说:

跟前任做朋友之后,可以随时随地联系ta。

并且还有机会约对方出来见面,你的动态和消息对方也能随时收到。

劣势:

你们这种关系太过于稳定,对方也就不用承担作为情侣的责任。

但又可以享受到你陪伴ta的感觉,并且在这种情况下。

因为你的随叫随到,对方已经没有了特别的需求。

在这样的感情中,对方就处在一个“舒适区”。

那ta也就没有什么改变的动力了。

分析完之后,该怎么打破破局呢?

一:利用“近因效应”

什么意思呢?

也就是说你跟前任做朋友之后,你要利用好你们现在还在联系。

并且对方随时能够看到你动态的这个点,来不停地去展示你最新的变化。

但绝不能仅仅满足于只做一个ta熟悉的朋友,要不停地在社交平台去更新你全新的一面。

比如:

你精心打扮后的样子,你取得的成果,你自己的成长和变化等等。

每次展示,对方对你的认识都会不停地改变。

目的就是:借助“做朋友”这个渠道和机会,去逐渐完成新旧印象的更迭。

最后让你以一个最新的,最具有吸引力的一面出现在对方的面前。

完成这一步时,对方首先在吸引力层面上,就有了想要和你继续交往的欲望和冲动。

因为现在的你对于ta而言,已经不再是一个“前任”或者“朋友”。

而是一个崭新的,特别有吸引力的对象。

二:强化“间歇性反馈”

对方为什么对你没有需求?为什么对你的需求总是戛然而止?

原因就是因为当ta每次对你有需求的时候,你总是随叫随到。

一找你聊天你就回复,一约你出来你就见面。

这和普通情侣又有什么区别呢?

所以干嘛还要和你复合呢?

因此,当你跟前任做朋友的时候,给的反馈一定是“间歇性”的!

这次可以主动找对方聊次天,但接下来三天要让对方主动找你。

并且要隔上好几个小时再去回复。

这次跟对方出来见面了,但下次要让对方约你,并学会婉拒。

目的就是:

1、 通过你的行动,来不停地在暗示对方。

你和我只是朋友关系,所以你不能支配我,我也可以随时拒绝你。

2、 因为对方吃不准你的态度,所以对方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反馈好。

所以为了让你的需求能够得到满足,那ta一定会多做尝试。

说的直白一点“人性本贱”,你对对方一直特别热,那只有他需要温暖的时候才会来找你。

而你对对方忽冷忽热,他就会为了能从你这里获取更多的温暖,会不停地想要表现自己来讨好你。

听懂了吗?

下课!

分手后没多久又重新复合可是感觉有点变了还要继续么?

其实吵架复合,很多姑娘都容易犯同一个错误。

那就是太着急,不懂复合的节奏。

前一个小时冲动的要命,死活要分手。这一转脸,眼泪都没擦干呢,又分分钟想要合好。


结果呢?两个人气都没消啊,心里想着合好,嘴上又吵开了。这叫以复合的名义继续吵。


七天之内,应该怎么复合呢?

千万不要声泪俱下的去恳求,也不要完全高冷无视。这两种极端做法都是错的。

许多时候,你越是用力,失去的就越多。

第一阶段,给男人一个台阶,让男人来哄你。

许多吵架分手,就是一时气愤,根本没有原则性问题。可如果姑娘太过高冷,反而会把男人往外推。这时候,你稍微给人一个台阶,或者轻巧的撩人一下,就可以四两拨千斤的让男人回来认错了。


如果男人不接你的台阶怎么办?

你们就正式进入假性分手阶段。在心理学上,有一个“近因效应”。

简单来说,就是别人会记得最后一次见你时的印象,而模糊掉你以前的印象。

这就很糟糕了,因为你和他最后见面是在干吗,在吵架啊。

这段时间,在他脑海里,你就一直是那个凶神恶煞的样子啊。

所以,这次见面的印象就很重要了。该打扮就打扮,该乖巧就乖巧。

更何况你们是假性分手,还没有相互戒断,复合的可能性就来了。

还是不要急,这种以中介物为理由的聚会多几次,然后再提出复合。

固化自己在男人心目中的美好形象,最后一击必中。

如果没有孩子或者宠物的话,你们以前最爱的餐厅,以前想看的电影,甚至一起买过的东西,都可以成为中介物。

但如果男人连中介物都不管,打定主意不见你了,该怎么办呢?

这就是进入了真性分手阶段。

这个男人打定主意要和你分手,而且已经在戒断和你的亲密关系,甚至开始厌憎你。

这种真性分手阶段,是带着对你极大的负面情绪的,也就是你做任何事情,都会让他厌烦。

这时候,我们只能尽量使用爱情三角的原理,来尽人事的挽回了。

你现在唯一手握的优势,就是你们曾经有过这样的爱情。

所以这里可以用一个“长信技巧”。

给他写长信吧。唤醒他对以往的回忆。

如果以上的攻略,都没有让你挽回这个男人。或许你可以试试心理控制术挽回的方法。

但要注意的是,挽回任何男人,都只能尝试两次。不要再给他,或者自己,更多的机会。

有些人会来,有些人会走,找的理由都不同,但原因都一样。来是爱,走是不爱,并不会有其他特别的原因。爱你时,能忍你的刁蛮任性。不爱你时,连一句话说错都忍不了。世上最温暖的是爱,最凉薄的是不爱,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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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近因效应和首因效应哪个对?

心理学近因效应和首因效应哪个对?

如果非要回答这个问题,我认为两个都不对。因为,提问者的核心不是”“近因”和“首因”哪个更靠谱,或者是哪个更准确?而是问“哪个对?”试问:只接触过一两次的人,你能够判断出他是什么品质的人吗?那么复杂的人性问题,仅仅凭着简单的几次接触就可以下结论吗?

我希望大家不要将心理学妖魔化,也不要将其玄学化心理学就是一门探索人的心理活动规律并用来干预或帮助化解心理危机的学科。在心理学领域中,不乏大师级人物以及心理推理的高手。但是,如果将其功利化和庸俗化,那就是对心理学这门学科的“亵渎”。我们应该尊重心理学,运用心理学来为人类服务。

现在,我们来说说本题。

首先,我们看看这两个概念的含义:近因效应是指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或事的最近一次接触后留下的印象;首因效应是指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或事的最初印象,即第一印象。

其次,这两个印象都有缺陷或者存在偏差的地方。比如在相亲的过程中,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接触,这是需要经过长期的观察才能了解到其本质的。就是这样,不是还是有人依然说自己当初“瞎了眼”吗?出卖你的往往是你最信任的朋友,这样的教训还少吗?

再次,如果仅凭一两次的接触就草率下结论,那会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因为,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人面前有不同的表现。而有的人则更善于伪装自己。不是在有的领导做检讨的时候,说过这样的话吗?“都怪我用人失察”。一个领导,竟然对自己的下属“失察”。这是怎样的沉痛教训啊?

所以,我认为“近因效应和首因效应”都不对。

那么,我们该怎样看待这两个效应呢?最好是作为一种心理测试,自己去体验一下吧,不要作为一种经验大肆推广。不是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吗?“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如果你讲自己的偶然的几次判断作为经验来渲染和宣传,但其中若有失误了该怎么解释,如果是仅仅一次失误就已经酿成了重大事故、造成了巨大损失,你该如何向大家交代呢?

因为,你是你,他是他。你可能不会变,但你怎么保证他不会变呢?还记得那句著名的经典语言吗?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

仔细想想是不是这个道理呢?如果您有不同意见,我们还可以继续探讨和交流。

图片来自网络

交往距离近因效应?

近因效应是指当人们识记一系列事物时对末尾部分项目的记忆效果优于中间部分项目的现象。

简言之,近因效应就是最新出现的刺激物,促使印象形成的心理效果。

1957年,心理学家A·卢琴斯根据实验首次提出近因效应。頭條萊垍

实验证明,在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义不同的刺激物依次出现的场合,印象形成的决定因素是后来新出现的刺激物。

我们算下来分手都快半年了,现在挽回还来得及吗?

分手时间确实有点长,不过只要找对方法,一样可以挽回的。我记得我上次和我女朋友分手的时候找无念的天骄老师咨询的时候,他说过一句话我到现在都还记得。想挽回就得有诚意,首先要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然后改掉这些不足,然后再努力提升自己,用行动来证明自己就是最适合对方的人。后面在天骄老师细心的指导下,我真的挽回了她,我们那时候也是分了几个月了。所以说,只要你用对方法,诚心挽回,就有机会。

怎么算和前任断干净了?

说实在话男女恋爱,感觉互相不合适,缺少感情基础,互相没有任何感觉,和平理智礼貌分手,没有任何瓜葛,互相删除和取消彼此通讯方式即可以断干净,充其量偶尔相见,互相打个招呼就可以了。

但与前任是离婚的,婚内无孩子的也可像上述方法,互相断干净的。

若婚内有孩子的,无论孩子判给谁,若有人性的父母,为关心孩子健康成长,是无法断得干净的,诸如:定时看望孩子、按规定支付抚养费等,必须保持适当的联系。

这仅是我个人看法,不当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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